全域旅游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全域旅游既是新的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更是旅游相关人员看待旅游及旅游发展问题的新视野。全域旅游的核心是以游客需求为核心来配置和整合资源。在全域旅游视野下,旅游人才的定义需要重新界定。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据此界定,石培华等学者认为旅游人才是指在旅游行业工作,具有一定旅游相关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并对旅游发展作出贡献的人。而在全域旅游视野下,上述对旅游人才的界定对于行业和能力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旅游人才的发展。
第一,旅游人才所在的行业不限定于旅游行业。
全域旅游视野下,旅游人才并不一定是在旅游行业工作,而是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中与旅游相关或融合的任何行业。全域旅游强调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要求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人才相互流动,相互渗透。旅游人才不再局限于以“食、住、行、游、购、娱”为代表的旅游业,而是分布于所有“旅游+”中所涉及的旅游及其他行业中。例如,“旅游+农业”,农业园的园主、农家乐的经营者等都需要有旅游相关知识及技能,了解游客需求,才能促进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发展。
第二,旅游人才应有一定水平的通用知识及技能。
以往对旅游人才的界定中强调旅游人才具有“旅游相关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对旅游人才的通用知识和技能强调不够。
人的知识或技能可以分为通用的和专业的,通用知识及技能是可以跨越行业和职业的普适性能力,能够迁移至不同情境;而专业知识及技能与某一行业、职业或岗位紧密相关,难以迁移至其他行业、职业或岗位。在全域旅游视野下的“旅游+”时代,随着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融合深化,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对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思辨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通用知识及技能在旅游人才的知识与能力体系中的重要性在提升。
第三,旅游人才通过高水平劳动为旅游业及相关产业作出贡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人才要“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而石培华等学者对于旅游人才的界定并未强调旅游人才的创造性,这表明“进行创造性劳动”是否为旅游人才的必备条件值得商榷,用“高水平劳动”来界定旅游人才更为符合旅游业人才状况。
高水平劳动是创造性劳动的基础,尤其是一些技艺型的劳动,在劳动技艺达到较高水平的基础上再进行创造性劳动,方能使产品和服务满足一定的质量标准,进而满足日益提升的顾客需求。
创造性劳动的本质是其新奇独特性,对于某些岗位的旅游人才而言,创造性劳动不可或缺,但用创造性劳动的标准来要求所有的旅游人才并不合宜,例如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旅游商品或旅游演艺,传承比创造更重要。
综上所述,全域旅游视野下的旅游人才是在涉旅行业(包括旅游业及“旅游+”相关行业)工作,具有旅游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通用知识及技能,并对旅游发展作出贡献的人。
摘自《中国旅游报》;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