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的公示

依据《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旅办发﹝2017﹞41号)规定,在各地自愿申报和各省区市旅游委(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书面审核、遴选陈述二轮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国家旅游局拟认定浙江丽水市等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反映,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电话:010—65201640

邮箱:tgc@cnta.gov.cn

附:           

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

丽水市、中卫市、门头沟区、西安市、大鹏新区、南岳区、沈阳市、万盛经济开发区、腾冲市、凉山州、安顺市、平江县、大理市、蓟州区、赣州市、崇明区、池州市、长春市、巴马县、大同市、辉县

 

 

(责任编辑:迟紫境)
来源:国家旅游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